信息来源: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发布时间:2024-10-15 点击人次:364
因工作需要,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(合同制)工作人员1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考岗位
行政辅助类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。
二、报考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二)年龄为40周岁以下(1983年10月12日后出生);
(三)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中共党员优先考虑;
(四)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,具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,文字表达能力,良好的服务意识;
(五)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,愿意履行行政辅助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;
(六)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,粤语及普通话较流利,能熟练使用电脑及运用WPS、Microsoft Office办公软件;
(七)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;
(八)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1.现役军人、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;
2.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、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、被开除公职的人员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;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(单位)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;
3.涉嫌犯罪、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,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,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;
4.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职位;
5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及资格审查
1.报名时间: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,共3个工作日(工作日上午9时30分-12时,下午2时30分-6时);
2.现场报名地址:
广州市越秀区文德南路海傍福安里6号4楼越秀区残疾人联合会业务科。
4.报名程序:
(1)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
提交报名表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原件,以及以下材料原件(备查)及复印件: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;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(正反面);③最高学历毕业证、学位证(如无学位证可不提交);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《学位证书备案表》的打印件(在学信网下载);④相关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明(非必须);⑤无犯罪记录证明。
未按要求提交《报名表》及报名材料,视为报名不成功,不再另行通知补充资料。
(2)初步审核成功后,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,一经查实,将取消报考资格,涉及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,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(二)考试
考试形式采取笔试、面试、综合素质考评等方式。具体考试时间、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。
考生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试,没有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。
(三)体检
体检对象按考试成绩以拟招用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,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对象应体检项目,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。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,将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。
(四)公示和聘用
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信息网()上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,经公示无异议的,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
四、注意事项
(一)面试时,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。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,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,并在进入考室前统一交现场工作人员处。
(二)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、资料,或者提供的证件、资料虚假,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,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。
(三)薪酬待遇按照越秀区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。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2个月,试用期工资按正式聘用工资的80%,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休假制度,并按规定购买“五险一金”。试用期满,经考核胜任的,正式办理聘用手续。
(四)咨询及投诉电话:
020-83310943
越秀区残疾人联合会